法律分析:国家在对足球方面的政策在不断改变,在2015年3月份,国家出台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这不仅是中国足球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是中国体育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方案》以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为大方向,通过对管理机构重新设计、职业俱乐部建设、完善竞赛体系、校园足球、社会足球、人才培养、国家队建设、场地建设管理、完善投入机制等涉及足球领域的各个层面的具体部署,为中国足球今后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
第三十一条 精心打造国家队。发挥制度优势,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国家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打造技艺精湛、作风顽强、能打硬仗、为国争光的国家足球队,以优异表现振奋人民群众信心、激发青少年热情、促进全国足球发展。加大改革力度,形成符合球员身心特征和当代足球发展趋势的技术路线,稳步提升国家队水平。
第三十二条 完善队员选拔机制。坚持立足当前、着眼接续,坚持技术和作风并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优先选拔为国效力愿望强烈、意志品质一流的优秀球员进入国家队。国家队球员从各职业俱乐部征调,通过动态选拔机制,使任何时候组建的国家队都能成为当时参赛状态、技战术能力、协作配合更好的团队。加强国家队后备人才储备,完善青少年足球人才发现与选拔机制,对拔尖青少年球员建立数据库并长期跟踪,动态调整备选队员名单。
第三十三条 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对国家队经费投入、奖励政策、基地建设、后勤服务、情报信息等方面的保障,提高服务水平。新建2个国家足球训练基地,满足国家队不同季节的比赛和训练需要。聘请境内外高水平专业人才,深入开展足球理论、技战术、医疗康复、团队管理等研究,发挥科研对国家队的指导支撑作用。
这些年,改革的方案,先后出台了好几套。
但始终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足球。
根本原因急功近利,光抓定型的成年队,不重视培养后备力量
这一次的方案,主要看落实情况
依然需要时间来检验。
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大概率实施AB分组,或先空场,外援不齐也会开赛
采访内容
“关于中超联赛,中国足协不断地在优化、比较方案,也不断和俱乐部沟通,目标就是,一旦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争取早日开展联赛。根据目前的时间来看,和过去以往的联赛相比肯定会有调整,我们也做了三个方案:之一套是完整的方案,第二套方案就是6月底到12月底的方案,如果6月底仍旧无法开赛还要推迟,就还有第三套方案。”
“假定6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必须留给国家队4场比赛一个月的备战和比赛时间,以及亚冠一个月的时间,这样留给联赛的只有4个月的时间,这还只是联赛,还不包括足协杯。在4个月的时间内完整地完成联赛简直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会有比较大的调整,比如按照联赛排名分成AB两个组,然后第二阶段是淘汰赛。分组当中打出四强,然后前八强去打争冠赛,后八强去打保级赛。”
“联赛做起来,可能一开始有几轮空场,后面会逐渐地增加观众。”
“联赛不一定要等到外援外教都到齐才开始,只要满足国内防控要求,就可以开始。”
本报解读
按照目前的情况看,中国足协主推的恐怕就是第二套方案,也就是AB分组方案了,而且这个方案是按照6月底开赛的情况制定的。在6月底之前开赛,可能性℡☎联系:乎其℡☎联系:,也就是说,之一套方案即按照原计划进行完整赛制的方案,几乎没有实施的可能。
一、ABABABAB的排列方式:即上赛季的第1名、第3名、第5名、第7名……第15名八支球队分在A组;而第2名、第4名、第6名、第8名……第16名分在B组;
二、ABBAABBA的排列方式:即第1名、第4名、第5名、第8名、第9名、第12名、第13名、第16名8支球队分在A组,其余8队分组B组——这也是国际 体育 赛事分组的一个常用方案。
三、南北分区,可以尽可能减少俱乐部备战以及主客场奔波消耗,利于应对密集赛程。
四、第1名和第2名落位之后,随后第3、4名,第5、6名……第15、16名,两两抽签,分别落位AB组。
▲一、二、三方案分组情况
此外,陈戌源提及的另外一个细节同样值得注意:联赛很可能在外援外教没有到齐的情况下开始——这种情况如果按照原有外援政策,部分一名外援都没回归的球队将非常悲惨。
折中的方案包括:前期设定2个外援上场名额;或者对阵双方“向低看齐”,即对阵双方以外援少的球队作为标准使用外援名额,而这个外援少自然是指已经入境且解除隔离的即计算外援名额,而非因为个人伤病、技战术选择等问题无法出场的外援。然后等到入境限制解除,且给出2到3周的过渡期之后,联赛可以重新恢复到原有的外援政策。
当然,关于是否应该在外援问题上版本临时的新规,争议非常大。因为客观困难的存在,不管足协最终做出任何选择,绝对的公平都难以实现。
不管怎么说,在特殊时期,联赛如果能够启动,就是更大的胜利,因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此外,需要强调的是,这样的分组赛制,仅仅是今年特殊情况的产物,未来会恢复正常赛制。
▲“最惨”的江苏苏宁甚至连教练都未归队
最近两天会给出临时性降薪倡议书,外援也要降薪
采访内容
“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不同程度上都出现了经营的困难,我到了足协以后,也一直在强调,要有一个 健康 的职业联赛,没有 健康 的职业联赛是不可持续的,而 健康 的职业联赛首先是财务平衡和 健康 。可以说,目前中超、中甲和中乙几乎都没有盈利的,我们要在政策上、规则上去帮扶俱乐部,去尽量减少俱乐部的基本的投入,尽量减少俱乐部在其他方面的额外开支。”
“应俱乐部的要求,中国足协这两天会出台中超、中甲和中乙的临时性降薪倡议书,从3月1日起,到联赛开始为止,期间降薪幅度在30%到50%,然后由俱乐部和球员协商敲定。”
“为什么到现在才出台呢?是因为我们和国际足联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我们对外援也会降薪,否则就是不公平的,如果外援有不同意见,要到国际足联去打官司,国际足联会支持我们的,国际足联认为我们提出的降薪是符合现实情况的。”
本报解读
早在足协发布公告称“合理降薪成为共识”之时,关于中超降薪的一大担忧便是能否实现外援与本土球员的一视同仁,外援如果提出反对应该如何解决?
作为在同一联赛效力的球员,本土球员和外援同步降薪,自然是合理公平的意见。而此次中国足协在这方面与国际足联进行了充分沟通,避免后期可能出现的纠纷,也显示了足协的严谨性提升。
事实上,即便是按照陈戌源所说的降薪更高幅度50%,以4个月计算(3月1日到6月底),在全年来说,其实整体降薪幅度也只有16.7%,降幅并不算难以接受。
思路进行了调整,一两个月内可成立,足协放权
采访内容
“职业联盟本应该在去年完成的,开始我也当过职业联盟筹备组组长,我们最初的设想是职业联盟是一个企业组织,主要负责中超的工作,后期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央的50条,中央50条说的非常清楚,职业联盟就是社团法人,应该统筹管理中超、中甲和中乙,后期,我们按照这个思路,对原来的职业联盟的思路进行了调整。”
“到目前为止,我可以说,职业联盟已经进入到最后的尾声了,章程基本上确定了,最多一两个月的时间,职业联盟就可以顺利成立了。”
“此前有传言说足协不放手,这是不对的,中国足协会应放尽放,未来我们就是服务和监管。有关俱乐部尽管放心,我们不会把这个权力拿在手中,有关职业联赛的市场、赛程赛制、裁判等,都要交给职业联盟去管理,中国足协更好的境界,就是让全 社会 的力量帮助中国足球发展。”
本报解读
职业联盟一直是中超俱乐部反响较大的一个事情,此前更是有12家俱乐部联合署名,富力公开发难。
陈戌源详细介绍了职业联盟的思路转变,同时也做出了承诺,中国足协不会把这个权力拿在手中,按照陈戌源的表态,职业联盟顺利成立应该是可以预期的。
但是,职业联盟确实是中国足球的老大难,我们也期待好事多磨,但好事最终能够到来。
基本敲定,中超二队和U19国青不参加升降级
采访内容
“这段时间我们重点研究了中超预备队(中超二队、中超U23队)打中乙的问题,预备队联赛普遍反映效果不好,质量也不高,所以我们提出来,中超的预备队去打乙级联赛,这对提高乙级联赛的观赏性,对提高中超预备队队员的能力,都是有帮助的。这个事情听取了绝大部分俱乐部的意见,绝大部分俱乐部都愿意参加乙级联赛,所以这个事情基本定了。”
“国青队参加乙级联赛,对国青队的成长也是很有帮助的,他们担负着2024年巴黎奥运会的任务,存在着比赛少、比赛质量不高的问题,也从这个角度考虑,我们也提出国青队打乙级联赛。”
“总体上来讲,这些队伍参加乙级联赛,都要积分,但原则上不会参与(中甲)升降级。”
本报解读
最后,足协需要充分认识到中乙的生存困境,拿出切实的措施,至少尽快放宽准入,尤其是尽快放缓或取消中乙准入中的梯队要求——这样的减负将大大提高中乙俱乐部的生存能力,也更利于盘活中乙市场。足协此前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既然有了想法,就应该赶紧落实,尽早让中乙俱乐部和中乙投资人都能够安心。
国足、女足、青训、中国足球去泡沫化
以下内容均为陈戌源采访实录,表述相对清晰,故不另做解读:
足协2月1日就开始办公
“足协并不是5月18日才复工,从2月1日开始,就一直没有停止办公,这三个月来,之一,足协聚焦了各级国家队的备战,第二,根据中央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改革要求,编制了一个中国足球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第三,整个足协的机制改革及人员的到位,第四,对联赛的各种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当然也包括防疫要求,等等。我觉得中国足协挺忙的。”
国足备战相关内容
“这次国家队主要是两个目标,其一,在防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技战术的演练,其二,通过热身赛提高国家队备战的实际能力,当然,防疫是之一位的,国家队在上海将封闭集训,确保球队的安全。”
“这两个月和亚足联及国际足联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从目前来看,40强赛基本在9月到11月这个区间应该要完成,否则会对明年世界杯造成影响。国家队的备战也是按照这个时间进行备战的。”
“对于四个对手的情况,马尔代夫、关岛、菲律宾和叙利亚。国外的疫情仍然严峻,未来几个月仍存在不确定因素。今后几个月,我们会继续和亚足联及对手所在的足协进行密切的沟通。未来我们还有三个主场一个客场,不管是主场还是客场,都面临对手国内的疫情防控情况。这也是中国足协下一步备战的重点。”
女足要确保奥运资格
“女足奥运会出线也是中国足协的一项任务,我们必须要确保女足出线参加奥运会,和韩国队的比赛会在明年三月份四月份进行,时间基本确定。女足联赛也会启动,联赛结束后,女足也会以集中备战为主。”
中国足球的去泡沫化
“降薪不是有可能,而是一定的,必须用壮士断腕的决心,要重新塑造中国职业联赛的财务体系,一定要把泡沫挤掉,不挤掉泡沫,中国足球没有未来。”
关于中国足球的思考
“这两个月有一些时间去想一些问题,一个是想中国足球的未来,第二个是想怎么深化改革。”
“想中国足球的未来,之一个是想怎么把青训搞起来,其次就是中国足协在青训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怎么把青训做起来。”
“想改革,中国足协必须让人看到希望,包括运营体制机制的改革、各级国家队管理体制的改革、联赛的改革、青训体系的改革,等等,全方位的,当然,足协不可能全部同步推进,肯定会有所侧重。”
1.增加了多个年龄梯次,设置了从青少年到成年人的6级联赛。
2.加大对中国青少年的培养,每年把100个孩子送到欧洲去学习,去发展,实现“走出去,引进来”。
3.加大对黑球赌球的处罚和管理。
4.人事变动,机构调整。
5.联赛重组,考核准入。
6.国字号大一统,欲重金聘外教顾问。
7.督促开展校园足球比赛,继续“草根足球普及计划”,多建一些让孩子们踢球的场所。
8.重新调整规划中心各部门的职责,引进“轮岗制”。
9.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出台《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
蔡振华指出,《方案》的出台,表明了***、国务院对足球工作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对足球工作者是莫大的鼓舞,是中国足球的福音。他要求,全体足球工作者一是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广大球迷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投身足球改革发展的光荣事业中;二是要直面问题和挑战,推进改革;三是要坚持正确的方向,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全面实现足球社会价值和功能,推动足球全面进步;四是要以科学的态度和 *** 认清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五是要客观认识足球改革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总结经验,坚定信心。中国足协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强化执行,全力推进改革任务。
昨天(18日),中国足协中国足协正式向中超各俱乐部下发了“ 关于调整《2019中超联赛规程》相关条款的通知 ”。通知的核心内容就是U23球员、外援出场名额的调整, 从中超第16轮开始,每场比赛场上的U23球员始终不少于1名,而同时上场的外籍球员不得超过3人也就是可以用外援换外援 。放在以往,在联赛赛季中期对整个竞赛规程进行调整,或许又会引起各界的强烈反弹或反对,毕竟 游戏 进行了一半之后,突然改变规则,显得很不严谨、严肃。但 这一次,从传言流出到最终正式下文,这几个新的调整举措反而是受到了更多人的支持,其中的反差或许很值得深思 。
1、U23政策原来的执行与出发点相悖
在最新的《通知》中,中国足协围绕着U23球员的规定,调整为“ 每场比赛,场上的U23球员始终不少于1名(受伤离场且换人名额已用完、被红牌罚下等原因除外),如俱乐部队报名球员中有被各级国家集训队征调的U23球员,可不执行U23球员政策 。”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调整,很重要一点就是今年以来,中超、中甲联赛中有关U23球员的使用之混乱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过去,U23球员进入首发阵容中,打了几分钟之后便被替换下场,这是一场常态,只是U23球员首发出场的时间越来越短而已,就像今年第13轮天津天海主场迎战河南建业队时,22岁的文俊杰首发出场之后,仅仅55秒就被裴帅替换下场,更是创造了中超联赛的一项“奇葩”纪录。而更为荒谬的是,U23的守门员身穿场上球员的球衣也在最后时刻“混”出场了,目的就是满足原先规定中的“每场比赛,每支俱乐部队11名首发球员中至少有1名U23球员、U23球员的实际累计上场人次不得少于3人次”这样的要求。而 所有这些,与当初推出“U23政策”的动机与出发点,已经完全背离了 。
当初“U23球员”的规定重新出现在国内职业联赛时,其初衷和目的恐怕无需质疑,就是希望能够给本土的年轻球员以更多的锻炼和比赛机会,培养自己的本土球员,以便更好地让年轻球员进行成长。而且, 实施几个赛季以来,整体来说,还是有不少U23球员经过联赛的锻炼已经成长起来,效果还是有的 。当然,在各俱乐部的具体执行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乱象,不能因为这些乱象的出现,就将其归结为U23政策有问题。
实际上,不仅仅是中国的职业联赛在实施与执行U23政策,近邻的韩、日,西亚的卡塔尔、巴林,中亚的乌兹别克等国,最近几年来都开始陆续执行U23规定,笔者曾多次撰文进行过介绍,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重复了。而对于国内联赛如何更好地执行U23政策,舆论、媒体也曾无数次提出过合理化的建议。但是, 这样的政策为什么在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足球联赛中始终能够很好地得到实施与贯彻,可到了中国足坛,就出现如此多千奇百怪的“乱象”? 说到底,恐怕根本原因还是问题出在相关的管理部门。
2、上有政策下游对策的又一具体实例
当今的中国 社会 ,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这样的一种现象,即所谓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众所周知,当初“U23政策”的出台并不是中国足协的本意,而是来自更高管理部门的意见。作为更高一级管理部门,提出增设“U23政策”,目的就是前面所提到的, 希望能够遏制国内联赛中“一切靠‘钱’来解决”的不良倾向,希望能够培养自己的本土球员,尤其是U23年轻球 员。
而且,从管理的角度来说,作为更高一级管理部门,更多地只是提出一个原则性的东西。这就好比《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是中国足球改革与发展的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仅仅只是诸多原则性的东西,而具体到某一个问题、某一个实际情况,需要具体的执行者根据这个《方案》中的原则以及相关精神,拿出更有效、更具体、更切实可行的方案与举措,来解决中国足球的具体而现实的问题。所以, 《方案》就不可能面面俱到、具体到所有每一个细节,更多的细节其实应该是由执行部门进行研究,从而更“接地气”地去执行,并最终贯彻与落实《方案》精神 。
但是, 因为这个U23政策不是由中国足协这个层面提出的,甚至涉及到某些人的某些具体的利益 。于是,为了让外界看到“U23政策”是“有问题的”、“不合适的”,因而,在拟定这个规定的“细则”过程中,故意留出太多的破绽与漏洞。所以,最近两三年来,我们在中超、中甲联赛中看到了那么多的“乱象”。面对这些“乱象”,相关的管理部门似乎就可以有推卸责任的理由了:“这些政策我们也不想出台,没有办法,上面有要求,我们能怎么办?”其最终的目的,无非就是想“证明”给外界看:“ 你看看,领导外行,提出了这些可笑而不合理的要求。 ”
这就是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整个过程中,相关方面并不是积极地采取补救举措,仅仅只是被动地机械执行,甚至任凭乱象泛滥。
3、中国足球重振科学决策与优化机制!
当初“U23政策”规定匆忙出台,“漏洞”其实就业已存在了,如果还有印象的话,辽宁队当年参加中超联赛的之一场比赛就闹出了“笑话”。但过去了这么长时间,缘何漏洞始终未能及时修正?而这一次,中国足协的通知下发后,很快就得到了积极的反馈,这一方面源于充分征求了各地方俱乐部的意见,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一种“决策修改”,也就是 整个过程受到了积极的反馈,敢于对过去的不合理的东西通过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程序进行调整,有勇气面对自己过去所出现的失误 。这其实才是这次U23与外援调整通知背后更值得肯定之处。
笔者不敢保证,这次调整后的规定与细则在未来的执行过程中就一定不会再存在或出现其他漏洞或“神操作”模式,但这个新规定肯定会令先前出现的一系列“神操作”的“市场”与“空间”大大减小。而且,“ 法律法规永远是滞后的 。”中国足球需要的是能够及时修正,犯错、出错不可怕,可怕的在于不承认出现了错误,甚至任凭错误四处泛滥。一个小小的“U23”问题如此, 中国足球这么些年来那么多具体而实际的问题,如果不是每一个,仅仅只需要一半或者一小半都采取如此之态度、“糊弄事”,中国足球也就不可能正常 。
当前的中国足球,首先需要的就是减少各种“人祸”,需要尽快建立起一个科学决策的机制,同时也更需要决策的修改机制与优化机制,让中国足球的各项规定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才能确保中国足球向着正常而 健康 的轨道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