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为什么有球迷认为,詹姆斯的实力比不上邓肯 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詹姆斯的实力完全不亚于邓肯,人们说詹姆斯实力不如邓肯,完全是因为在总决赛中,詹姆斯败多胜少,毕竟竞技体育全是靠成绩结果说话的。
〖壹〗、把詹姆斯叫慕斯的原因如下:詹姆斯被称为慕斯是因为他的全名是勒布朗·詹姆斯(LeBronJames),而慕斯(Muse)是对他名字的音译。这个绰号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他在高中时的篮球教练,当时他的教练觉得LeBron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慕斯,于是给他取了这个绰号。
〖贰〗、因为詹姆斯在2010年夏天组建三巨头,被人们黑抱大腿,夺取了两个冠军后,因为热火阵容老化没有潜力,尤其是韦德的伤病,夺冠已经不可能了。所以詹姆斯又回到了拥有新星欧文的骑士,然后又招来了乐福组建三巨头。
〖叁〗、詹姆斯慕斯还有另外一个意思,指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例如,如果你听到有人说“詹姆斯慕斯在这里”,那么他可能是指一个叫做詹姆斯慕斯的人正在场景中。这个名字在一些更传统的家庭或社区里比较流行,但在现代社会中已经不太常见了。除了上述的两种意思之外,詹姆斯慕斯还可以指一个人的绰号。
〖肆〗、詹姆斯更优秀的技术是传球准确,除此之外,他还具备极棒的力量和身体素质,他的身材和技术的全面性使他能适合场上多种位置。另外,教练和队友都称赞他具有无私的品德。
刘易斯 刘易斯是亿元先生,巅峰时期也是多次入选全明星,场均可以拿到22+6的优秀大前锋。不过他始终无缘总冠军,到了12-13赛季,34岁的刘易斯选择抱詹姆斯大腿。他加盟了热火队,担任球队的替补,场均有2分进账。最终他如愿拿到了13年的总冠军,在14年冲冠失败后,刘易斯低调退役,生涯也算是圆满了。
加里·佩顿。2005年,37岁的佩顿与奥尼尔和韦德一起以自由球员身份加入热火队,成为球队替补席上的重要成员。佩顿在职业生涯中三次进入决赛。之一次是他遇到乔丹的巅峰,第二次是湖人的F4,有很多内部冲突。因此,38岁的他在05-06赛季随热火队夺得冠军,这也是一个夙愿实现。
上赛季老霍华德抱着詹姆斯大腿夺冠。新赛季,加入76人的霍华德为恩比德效力。不出意外,他还有冲击冠军的希望。不得不说霍华德的职业生涯已经足够精彩了。巅峰时期的霍华德水准如何?有哪些精彩的表现?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尽管霍华德现在的样子,他似乎有点老了,状态也不好。
〖壹〗、詹姆斯·琼斯:三次总冠军。琼斯被誉为顶级射手,但职业生涯场均仅得2分。他在14年的职业生涯中,曾三次随队夺冠,均是在勒布朗·詹姆斯的带领下。 乌杜尼斯·哈斯勒姆:三次总冠军。哈斯勒姆是忠诚的斗士,在迈阿密效力17年,场均贡献6分7板。他曾获得更佳新秀第二阵容,并三次随队夺冠。
〖贰〗、. 弗兰克·拉梅塞 - 7次总冠军 拉梅塞在凯尔特人队期间也是一个边缘球员。他随队赢得了七次总冠军,比勒布朗·詹姆斯的夺冠次数还多。
〖叁〗、- 詹姆斯·琼斯:琼斯在职业生涯中以投射能力著称,特别是在三分线外。他随勒布朗·詹姆斯三次夺冠,尽管个人数据并不突出,但在关键的季后赛中也有过贡献。- 尤因·哈斯勒姆:哈斯勒姆在迈阿密热火队度过了他的整个职业生涯,并随队三次赢得总冠军。
〖肆〗、NBA的总冠军是所有球员终生追求的目标,很多巨星终其职业生涯都难获得一次总冠军。比如艾弗森、麦迪、查尔斯巴克利还有马龙等。总冠军并不是努力就能有的,每年只有一支球队可以夺冠,作为球员来说,职业生涯有一座总冠军就可以无憾了。
〖壹〗、勒布朗·詹姆斯。2010年,詹姆斯赢得了常规赛MVP,但他在季后赛中的糟糕表现让他认为他需要找到更有效的帮手。2007年,詹姆斯曾带领球队独自挑战马刺队,但在赢得MVP后,他变得越来越渴望冠军,所以他做出了著名的“决定”。在11-12赛季,热火队凭借詹姆斯、韦德和波什最终赢得了冠军。詹姆斯再次获得常规赛MVP和FMVP。
〖贰〗、麦迪 麦迪的天赋是无与伦比的,巅峰时期的他几乎无所不能,如果没有经历伤病的话,麦迪或许会取得令人完全意想不到的成就。
〖叁〗、汤普森也是联盟更好的3D,里边还有拿过更佳防守球员的格林,即使在雷霆,杜兰特身边还有巅峰威少和伊巴卡等大将,可以说,杜兰特的抱团行为,还是实际存在的。如果他没有凭实力,拿下那两个FMVP的话,那么情况只会更加尴尬。
〖肆〗、第七位:迈克尔·乔丹。谈到乔丹,名单里其实只有一个名字:皮蓬。没错,那个巴克利说给他一个皮蓬他也能夺冠的历史最强二当家。在乔丹巅峰时期,皮蓬也入选过一阵一防。在乔丹身边,皮蓬包办了所有脏活累活,无论进攻还是防守,他都给了乔丹更大支持。可见,有一个值得信赖的伙伴对冠军之路至关重要。
〖伍〗、因为杜兰特抱大腿抱的是勇士,即总冠军有力争夺者的大腿,而詹姆斯算是给韦德补强雪中送炭的。还有就是,杜兰特在雷霆最后一个赛季是被勇士送去钓鱼的,算是投敌。最后一点,就是詹姆斯转热火,是先签后换,而杜兰特是自由球员加盟。所以杜兰特比不上詹姆斯。
〖壹〗、我喜欢詹姆斯,他是伟大的球员之一,确实超人一等的身体素质很引人瞩目,但是每个伟大的巨星都是在严格的训练中不断的完善自己,追求突破,不断的取得进步。有人说詹姆斯只是仗着身体素质变态来打球,但我看到的天才是天赋加汗水。只要有精彩的比赛我们为什么不欣赏呢。
〖贰〗、在我心目当中詹姆斯是统治了美职篮(NBA)一个时代的人物。上世纪80年,国内才开始转播NBA联赛,受到中国市场的影响NBA联赛逐渐走上了发展的正轨,NBA联赛也逐渐为世人所熟知。我本身是一个九零后,我开始接触NBA比赛的时候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已经退役,科比布莱恩特成为了我心目当中引领一个时代的球员。
〖叁〗、我认为詹姆斯的表现是新老传承的更好体现。可以说NBA联盟作为世界上更具含金量的篮球联盟,里面的每一位球员都是佼佼者。就像乔丹,在联盟中有着“飞人”的称号,而且也是联盟中的之一人。
〖肆〗、詹姆斯不仅有让人摸不透的球艺,而且,他还有一张英俊的脸。如果詹姆斯要是不打球,去好莱坞闯闯,我相信凭他风采,一定不会逊色于成龙、李小龙等明星。詹姆斯,你在我们男孩的心目中是篮球的天才,篮球运动里的象征。詹姆斯,不!“小皇帝”你永远是我心中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