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是最受人喜爱的美国诗人之一,留下了《林间空地》、《未曾选择的路》、《雪夜林边小驻》等许多脍炙人口的
作品。日前,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的英语文学研究生罗伯特·斯蒂灵发现了一首从未发表过的弗罗斯特诗作,题为《家中的战争断想》(War Thoughts at Home)。在一封写于1947年的信件中,弗罗斯特向友人弗雷德里希·梅尔彻(Frederic Melcher)提到了这首诗,后者是行业杂志《出版人周刊》的创办人。弗罗斯特在信中说这首诗没有发表,而是手抄在一本《波士顿之北》(弗罗斯特出版的第二部诗作)上。读到这封信之后,斯蒂灵就开始了搜寻工作,最终在学校图书馆里找到了这本书,弗罗斯特抄在书里的诗也因此面世。
这首诗作于1918年,是弗罗斯特为在法国战场上阵亡的英国诗人爱德华·托马斯(Edward Thomas,1878-1917)写的。诗的内容是一名士兵的妻子看到几只蓝松鸦在自家窗外打斗,由此想到了法国战场上的士兵。一战初期,弗罗斯特曾在英国居留,由此与托马斯成了朋友。托马斯在前线阵亡的时候,身边还带着一本弗罗斯特的《山洼》(Mountain Interval)。
选择的路 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 顾子欣 译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想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著名诗篇.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更受欢迎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出生于旧金山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后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同时他也开始写诗,但他的诗歌最初并未在美国引起注意.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 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到异地去闯一条路,找一个生活水平比较低,但更利于写诗的环境.于是他们卖掉了祖父遗传下来的农场,再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就这样他们来到大海对岸的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不久之后,他的之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诚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美国著名诗人庞德特别撰文推荐,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更好的一本诗集. 1915年弗罗斯特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此后他的诗名日盛,分别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晚年的他已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弗罗斯特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素有“新英格兰诗人”之称.这与他诗中大量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有关.波士顿以北多岩石的牧场,殖民地时代的建筑,耐人寻味的石头围墙,以及那里居民粗犷的感情、耕耘生活的艰辛等等,都成为诗人作品取之不尽的素材.他的诗把新英格兰的风貌和当地人的特征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可以说新英格兰乡间生活的各个侧面,弗罗斯特都写到了. 但弗罗斯特并未沉洒于描绘美丽山川和旖旎景色,他的诗虽然保持了一些传统的形式和格律,气氛也较轻快,但弗罗斯特认识到了生活的复杂性,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在他的笔下,生活既悲惨又快活,既有美也有丑,杂乱之中又寓有统一.他善于透过现实中的现象深入浅出地说明深刻的哲理,而这些又与新英格兰的风景描绘结合在一起.他试图在新英格兰寻觅到现代美国业已失去的鲜明色调和激清、纯真,使之成为检验和评论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准,弗罗斯特的杰出贡献之一正在于此. 弗罗斯特也常被称为“过渡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爱,原因之一是他的诗风朴实无华,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联系:的日常事件,并从中发掘出独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写上则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能让人常读常新.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中.在这首诗中,他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的意象揉合起来,阐明了他对于人生、社会和宇宙的态度.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更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其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 全诗一共4节,可分为两层.第1-2节为之一层:第1节交代了树林里有两条道路,其中的一条极目望去,消失在丛林深处,诗人处在岔路口,面临着抉择;第2节诗人叙写自己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萎萎,十分幽寂”,但诗人认为它“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的双重矛盾,之一重矛盾是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这一重矛盾中诗人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索的诱惑.第二重矛盾是在明了了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之后,究竟选择哪一条路的问题.在经历了复杂的心理过程之后,“我”终于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想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可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安慰,因为“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但诗人选择了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虽然他知道另一条路可能平坦通畅,可他仍然选择了那条幽寂荒凉的路. 如果我们联系到诗人自己在写诗与在师范学校教书之间的选择,或许能更深入地理解这首诗.如果说在师范学校教书是一条平坦通畅的生活道路,那么写诗的道路则可以说充满了幽寂荒凉.但在这两种生活中,诗人最终选择了后者,虽然在蓦然回首时,他有时也会想到如果去走前一条路会是怎样,这也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在人生的岔路口都会遇到的困惑. 在第三节中,诗人交代尽管“我”对另一条路也是留恋的,但却宁愿走一条别人很少走的路.这表明了“我”不愿随俗的心迹,沿着选定的路走下去的决心.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此处流露出了一些踌躇,一丝矛盾,可这并非担心自己的选择是一个错误,而是对人只能选择一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他认识到选择使自己失去了另外的可能性,而那边的风景或许也很迷人,有另外的不为自己所知的乐趣.接下来的第四节,“我”遥想到未来或许会回首往事,或许会意识到此时路的选择决定了一生的命运.这里,诗人将全诗的思绪推到了更 *** ,他将“黄色树林”里的两条路与可能不同的人生道路结合了起来,让我们意识到这偶然的选择或许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诗歌在这里戛然而止,为读者留下了想像与思索的空间. 诗歌的题目是“未选择的路”,在写实层面诗人描写的是在一个树林中,人对不同道路的选择,但我们不难看出,诗歌中所描写的岔路就是人生岔路的象征.在这首诗里,诗人不仅写了他在不同道路间的选择,尤为重要的是,当他选择了一条路的时候,他又对另一条路充满了感情与遐想.在这里,诗人强调了人生的偶然性与神秘性,提醒我们人生本来就有无限丰富的可能性.当我们在一条道路上行走时,本来是会有岔路口可能将我们带到另外的道路上去的,而在我们面临选择时,不同的选择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命运.这或许是不经意的选择,将来蓦然回首时,我们才可能知道它多么深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但以具体的描写入手,我们首先看到的便是黄色树林中的两条道路,但诗人的笔触却将这朴素场景的描述赋予了更深的含义.在这里,象征手法的运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使言简意赅的描写具有了丰富的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己的生活体验,从而受到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 “路”是此诗最重要的一个意象,既是具体的道路,也具有人生道路的象征意义.古今中外不少诗人作家都曾使用了道路的这种双重意义,比如屈原的诗中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句子;鲁迅也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们都赋予了“路”以不同的含义,表达了对人生的不同看法与态度.在此诗中,诗人通过对未选择的道路眷恋与遐想,向我们昭示了人生无限丰富的可能性,以及只能走一条路的遗憾.意识到这一点,或许便为我们开启了另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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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真念一思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两条路,在黄色密林中分岔
可惜,我无法同时涉足
身为一个旅人,我伫立良久
向着其中一条,我极目远眺
直看到它蜿蜒没入灌木丛中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为尽可能公平合理
我选择了那另外的一条
这或许是个更好的选择
因为那条路上绿草如茵
仿佛在期待人们的踏足
尽管经过那里之后
留下的印记 几乎完全相同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那个清晨,它们都同样覆盖着
满满的落叶,不曾被足印污染
呵,我把那之一条留待了他日!
尽管明知那路会一条接着一条
我不清楚我是否还能回返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多年以后
带着一声叹息, 我必须坦言:
两条在林中分岔的路,而我-
选择了人迹罕至的那一条
而那, 造成了之后所有的不同……
作者简介: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1874年3月26日--1963年1月29日)是20世纪更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他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他曾赢得4次普利策奖和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大众对其诗歌作品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的形象。代表作品:《诗歌选集》《一棵作证的树》《山间》《新罕布什尔》《西去的溪流》《又一片牧场》《林间空地》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慈悲的假面具》《诗歌全集》《未选择的路》。他的诗对异常广泛的各式各样的读者都有吸引力,因为它可以用那么多的不同方式来欣赏。在诗歌创作手法上,同 20世纪多数诗人截然不同。他不进行诗歌形式的试验与改革,而是反复声称满足于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他学习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用贴近普通男女使用的语言抒发感情,描述日常生活的事件与情景。因此,他的作品同之一次世界大战前风靡一时的矫揉造作和感伤悲切的诗歌相比似乎"毫无诗意"。他还受19世纪英国诗人勃朗宁的影响,在诗歌中运用戏剧独白或对话的手法。他对古希腊和古拉丁语作家,特别是忒奥克里托斯和维吉尔的研究,使他打下了写作牧歌的基础。他采用通俗上口的语言、人们熟知的韵律、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比喻和象征手法,描写新英格兰地区宁静乡村的道德风尚。然而,他的诗歌并不仅仅记录为人忽略的自然界事物或乡野村民的举止行为。他对大自然的描写常常蕴涵深刻的、象征性的、甚至是形而上学的意义。他的优秀诗篇常常超越个人的外观同内心世界、他人、大自然以及整个宇宙的直接关系,以某种方式说明他的深刻宗教信仰所依据的价值观。尽管他诗歌中相当一部分描写恐惧和疑虑,但总的倾向还是积极向上的。
罗伯特·弗罗斯特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在约翰·肯尼迪1961年的就职仪式上十分引人注目,朗诵了他特地为这一场合写的诗篇《全才》。 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惟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托马斯·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林间空地》(1962年)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1945年)、《慈悲的假面具》(1947年)。 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1963年1月29日,弗罗斯特在波士顿去世 。
作品特点
作为一个现代诗人,在诗歌的形式上,弗罗斯特走出了一条与20世纪多数诗人迥然不同的道路。他并没有标新立异,企图尝试诗歌形式的改革,而是继承传统,满足于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他喜欢用浅显易懂的口语,语气平缓、冷静,采用人们熟悉的韵律。他的诗一般都遵从了传统的韵律形式,比如押韵的双行体、三行体、四行体、十四行体都写的相当出色。弗罗斯特很少写自由诗,他曾说过,诗歌如不讲韵律,就像打网球不设拦网一样。他对抑扬格似乎情有独钟,他曾说:"对英语诗歌而言,抑扬格和稍加变化的抑扬格是唯一自然的韵律。"的确,英诗四个主要音步--抑扬格、抑抑扬格、扬抑格、和扬抑抑格--中,抑扬格是迄今英诗中最常见的音步,从而也被称为最自然的韵律,即一个弱读音节后跟一个重读音节。用这种音步写就的诗行,其节奏鲜明而又持续平缓、畅如流水,更适于表现田园风光恬静素淡的美,也难怪弗罗斯特在几个传统音步韵律中偏爱抑扬格。他写诗更大的特色就是善于运用眼前看似平淡无奇的事物,去表达一个深刻的哲理。正因为他长于用具体的事物说抽象的概念,所以他的诗就易为读者接受和了解!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和The Road Not Taken正是明显的例子!难怪这两首诗一直在更受欢迎的一百首英文诗歌里高占前十名!前者更是一直都持续很久都维持在之一名!
罗伯特·弗罗斯特选择了荒芜的路,经历痛苦、磨难,旅途中不断回想起那条未选择的路。"要是我走那条未选择的路,也许我就不会这般痛苦?"诗人写出了漫长人生路中的种种迷惘、惆怅。全诗最后并没有指出诗人选择那条路以后最终的结局,只是说"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弗罗斯特大多采用传统的诗歌形式表达其对现代生活的看法;借自然描写揭示社会认识;憧憬理想而又不乏现实;如此等等的传统与现代、自然与社会、理想与现实的双重性在诗人诗作中随处可见.弗罗斯特诗中这种独特的双重性是其在诗坛独树一帜的重要原因.
(图片和简介文字来自 *** ,向原作者致敬致谢!)
庐阳之一怪配诗一首:
晨光暖老树,草径转深谷。
青苔掩旧阶,踽行可脱俗。
(感谢庐阳之一怪赠诗鼓励支持)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20世纪更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
曾赢得4次普利策奖和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只是在下半生才赢得大众对其诗歌作品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树立起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的形象。
在75岁和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罗伯特·弗罗斯特表示敬意。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罗伯特·弗罗斯特不追求外在的美。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
扩展资料:
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未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和《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年3月26日--1963年1月29日)是20世纪更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他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许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他曾赢得4次普利策奖和非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大众对其诗歌作品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的形象。代表作品:《诗歌选集》《一棵作证的树》《山间》《新罕布什尔》《西去的溪流》《又一片牧场》《林间空地》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慈悲的假面具》《诗歌全集》《未选择的路》。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是最受人喜爱的美国诗人之一,留下了《林间空地》、《未选择的路》、《雪夜林边小驻》等非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
1874年3月26日,罗伯特·弗罗斯特出生于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他11岁丧父,之后随妈妈迁居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弗罗斯特16岁开始学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之一首诗歌。他勤奋笔耕,一生 *** 出了10多本诗集。他一生历尽艰辛和痛苦,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女)。成名后的弗罗斯特受聘于多所大学,常常外出读诗和演讲,"常常拖着病体疲惫不堪地回家。"他诗歌中经常出现与孤单、绝望、死亡等关联的意象如冬、雪、冰、霜、枯叶等。因此,弗罗斯特经常以凋零的玫瑰、干枯的花朵等以喻体以映衬孤单、悲哀、寂寞的内心世界。 1895年12月19日结婚,其后两年,与妻子帮助妈妈管理一所私立学校。其间,写诗投稿给各种刊物,但非常少得以发表。他卖出的之一首诗《我的蝴蝶:一首哀歌》1894年发表在文学周刊《独立》上。
1897年秋,弗罗斯特入哈佛大学,以便成为中学拉丁文和希腊文教师。但不到两年因为肺病而中断学业,从事养鸡。1900年举家迁往新罕布什尔州德里他祖父为他购买的农场。经营农场失败,又重新执教(1906年--1912年)。这前后他徒步漫游过非常多地方,被以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其最著名的诗歌大多是在德里创作的,但并未引起编辑们的兴趣。
1912年,弗罗斯特带领全家迁居英国。在伦敦期间结识了埃兹拉·庞德、E.托马斯、 T.E.休姆、W.W.吉布森、L.艾伯克龙比和其他诗人。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伦敦一家出版公司立即接受他的抒情诗集,1913年以《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为题出版。接着,他的叙事诗集《波士顿以北》(North Of Boston)又在1914年出版。英国评论家的热情赞扬引起美国出版界的重视。三家美国出版公司立即向他约稿。
之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弗罗斯特于1915年2月返回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适逢他最初的两部诗集在纽约出版。受到美国读者的热烈欢迎。从此,他名气大增,结束了默默无闻的年代。以后4次获得普利策奖(1924年的《新罕布什尔》、1931年的《诗歌选集》、1937年的《又一片牧场》和1943年的《一棵作证的树》)。先后在阿默斯特学院、密歇根大学和哈佛大学等院校执教或做研究工作。他对植物学极感兴趣。《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中大部分诗歌是描写植物的。大自然对他来讲具有宗教意义。
他的诗对不正常广泛的各式各样的读者都有吸纳力,因为它可以用那么多的不同方式来欣赏。在诗歌创作手法上,同 20世纪多数诗人截然不同。他不进行诗歌形式的试验与改革,而是反复声称满足于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他学习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用贴近普通男女使用的语言抒发感情,描述日常生活的事件与情景。因此,他的作品同之一次世界大战前风靡一时的矫揉造作和感伤悲切的诗歌相比似乎"毫无诗意"。他还受19世纪英国诗人勃朗宁的影响,在诗歌中运用戏剧独白或对话的手法。他对古希腊和古拉丁语作家,特别是忒奥克里托斯和维吉尔的研究,使他打下了写作牧歌的基础。他采用通俗上口的语言、人们熟知的韵律、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比喻和象征手法,描写新英格兰地区宁静乡村的道德风尚。然而,他的诗歌并不仅仅记录为人忽略的自然界事物或乡野村民的举止行为。他对大自然的描写经常蕴涵深刻的、象征性的、甚至是形而上学的意义。他的优秀诗篇经常超越个人的外观同内心世界、他人、大自然以及整个宇宙的直接关系,以某种方式说明他的深刻宗教信仰所依据的价值观。尽管他诗歌中相当一部分描写恐惧和疑虑,但总的倾向还是积极向上的。
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在约翰·肯尼迪1961年的就职仪式上十分引人注目,朗诵了他特地为这一场合写的诗篇《全才》。 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惟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通常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非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於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个的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以为与托马斯·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林间空地》(1962年)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1945年)、《慈悲的假面具》(1947年)。 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1963年1月29日,弗罗斯特在波士顿去世 。
未选择的路作者罗伯特·弗罗斯特。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创作的文学作品。这首深邃的哲理诗展现了现实生话中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在诗中,诗人选择了一条人迹稀少、布满荆棘的道路,正如诗人在现实生话中选择了不会带来丰富物质的写诗生活。
诗人在作出抉择后,同时又遗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选择一条路,并坚定地走下去,只有在多年以后的回忆中轻叹遗憾。这首诗朴实无华而清新隽永、寓意深刻。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是20世纪更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他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
他曾赢得4次普利策奖和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大众对其诗歌作品的承认。
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的形象。代表作品:《诗歌选集》《一棵作证的树》《山间》《新罕布什尔》《西去的溪流》《又一片牧场》《林间空地》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慈悲的假面具》《诗歌全集》《未选择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