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里克·罗斯,1988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效力于NBA芝加哥公牛队,有“风城玫瑰”,“芝加哥玫瑰”等别称。速度惊人,运动性十足,控卫位置的天赋出众。
对比之下, 这届的榜眼秀德里克威廉姆斯就有些“凉”了 。
作为高顺位新秀,想要存在感强,有两条极端的路:打出炸裂表现或者足够水。榜眼这个位置上,典型的代表是杜兰特和水货榜眼塔比特。就存在感而言,塔比特都比德里克-威廉姆斯强。
当年的榜眼就是德里克-威廉姆斯,身体素质强硬的他可以打大前锋,也可以打小前锋,不过因为技术方面不够纯熟,德里克很难在球队中独当一面。对于他而言,想要成为一名篮球实力派球星,该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年,德里克·罗斯出生在芝加哥。很小的时候,罗斯在球场上的篮球天赋让他的兄弟们震惊。高中的时候,罗斯终于展现出了自己高超的天赋,带领球队在高中联赛中连续两年获得州冠军。
巅峰罗斯速度不虚沃尔,身体素质堪比威少,腰腹柔韧性不输科比,对比赛的掌控性比詹姆斯差不了多少,就是这样一个传奇,这么一个风城绽放的玫瑰,永远的风城之子——德里克罗斯。
德里克·罗斯(Derrick Rose),1988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Chicago,Illinois),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效力于NBA芝加哥公牛队。变向突破和切入能力已入化境。掌握娴熟控球技巧和变向不减速。
德里克罗斯,喜欢他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他的励志人生。
之一,罗斯真的是身体好 ,不论弹跳,速度,爆发力都属于顶级。最重要一点,他的肌肉密度很高。但是,就是他的爆发力才容易废身体,从而导致他经常受伤。第二,打法方面,从罗斯高中时期,到大学时期再到NBA一直都在看。
我认为德里克·罗斯没有伤病能达到的高度可能有两种情况,一个是达不到库里哈登的高度,但是会比欧文,威少,沃尔,利拉德强。另一个是进化成一个突破为主,突分为辅的控卫。
要是罗斯没有受到伤病的影响,达到詹姆斯的程度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可惜罗斯还是倒在了伤病面前,不过风城玫瑰永不凋零。罗斯的打法,和詹姆斯很像。
我觉得如果罗斯没有手那么大的伤,他是有机会再获得MVP的,并且他的上限会比库里还要高。虽说罗斯少年得志,加入NBA后也拿下了很多人做梦都想拿到的MVP,但后期却因为伤病的侵扰让他渐渐落寞,被伤病毁的不成样子。
德里克罗斯就算没有伤病也很难达到詹姆斯的高度。詹姆斯能够达到今天的高度,不仅仅是有天赋而且还有他的努力和坚持。詹姆斯10年如一日的训练,保持自己的身材都是导致今天成功的原因之一。他能够成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所以,从以上四位球员的例子来看,我们可以说,即使罗斯的早期职业生涯很出色,但中后期的表现甚至比马布里和德隆,更差,所以罗斯有可能成为NBA历史上之一个无法入选名人堂的MVP。膝盖受伤让罗斯的潜力无法完全释放。
状元现在已经拿到了3个总冠军,1次mvp,榜样现在拿到了1个总冠军,1个得分王,都是非常出色的球员,这个顺位没错。
在格里芬正式加盟之后,篮网队组成了由巅峰欧文(状元秀),杜兰特(榜眼),哈登(探花),加上一个褪了色状元秀格里芬的非常“3+1”核心阵容。
结束了2000-01赛季之后,约翰逊退役,他在NBA的职业生涯仅仅10个赛季,场均12分5篮板3助攻——如果不是伤病效应过早凸现,他原本有机会缔造不低于马龙或者巴克利的成就。
年,骑士在詹姆斯走后,立马从东部强队,变成东部鱼腩,也顺利地抽到了状元签。没有什么犹豫地选中了当时已经名声大噪的凯里.欧文,也是自2010年状元沃尔以来的连续两年控卫当选状元。
在这届选秀当中星味较重的另一个球星可能也就数英格拉姆了,其球员根本上不了这个牌面。2011年这些逆袭的球星都挺励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