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位、内特罗宾逊 NBA两届扣篮王,只有一米七五的“小土豆”内特·罗宾逊也曾经是准职业级别的橄榄球运动员。内特出身于橄榄球世家,他的父亲杰奎·罗宾逊是华盛顿大学的前橄榄球明星。
自从2009年进入NBA联盟以后,哈登就开始为雷霆和火箭队战力,哈登节奏感爆棚,投射和突破都很强,得分能力很是突出,其实他的眼睛也很大,小的时候,眼睛贼大,也没有现在这标志性的大胡子,非常呆萌可爱。
当今联盟最伟大的球员,是勒布朗詹姆斯。上图是詹姆斯6个月时的照片,当时的他非常可爱,大眼睛炯炯有神。虽然只有6个月,但也可以看出詹姆斯的天赋,他握着的拳头很大,看得出来是大手大脚的小孩,可以说是非常适合运动了。
麦迪是最被高估的球员。麦迪是一个神奇的球员,有一帮极端粉丝在网上在用造谣、尬吹、硬吹、黑其他球星的方式不停捧杀,在这些麦吹的嘴里麦迪能在和nba历史所有球星对比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1、不是!小皇帝在NBA够壮吧,可是在橄榄球员中或许不怎么厉害了。橄榄球比篮球更激烈,身体对抗更强…所以深受美国人喜欢。
2、在美国身体好的打橄榄球身体差的才打篮球,这样的说法比比皆是,橄榄球的对抗能力非常的强,要比NBA里面的强度大很多,所以每年n fl超级腕,关注度非常的高,在橄榄球运动员面前,NBA球星的身材,确实没有他们好看。
3、看完这些你也许就能明白,为何在美国有身体好打橄榄球,身体差才打篮球这样的说法。橄榄球对抗强,这也是为何每年NFL超级碗关注度这么高的原因。NBA顶级球星在他们身边,那身材确实差了很多。
4、手腕伤了打篮球不也有影响吗,那他干嘛不去踢足球...其实是他没有自信,因为他这个身体素质在NBA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到了NFL的赛场上就属于一般水平了,而且打橄榄球受伤严重,职业生涯短,所以他才选篮球的。
5、打篮球虽然说也有一定的对抗性,但是它的局限性太多,而且场地相对来说比较小,而相对比而言橄榄球的场地要大得多,而且打橄榄球的人更加能够体现出男子汉的气概,而橄榄球的限制相对来说低一些。
6、美国人喜欢橄榄球、棒球、篮球等。橄榄球,亦称联合式橄榄球(Rugby Union),英式橄榄球或榄球,是直接衍生自足球的一种团队球类运动。其中文译名是因其使用椭圆形(橄榄形)用球而得名。
但艾佛森的母亲却因为橄榄球太过危险和暴力而强制他去打篮球,就此,艾佛森成为了学校橄榄球和篮球的两栖明星。
约翰·斯托克顿,出生于华盛顿州的斯波坎。上高中时,他是学校的棒球和篮球两栖明星。大学就读于贡扎加大学。1984年,他在NBA之一轮选秀中第16位被犹他爵士队相中。
有转型的,哥斯达黎加前国脚万乔普,曾是篮球运动员员,后来改行踢球了。亨利的篮球也打得不错,有人说他如果没去踢球说不定进NBA了。在目前应该不可能有这样的人。同时是两队的队员。
解读艾弗森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读他的纹身,他是全NBA纹身最多的球员之一,到目前为止,他身上有20处纹身。其中三处可归纳他的个性:那就是Fear No One、Only The strong Survive和HOLD MY OWN。
1、要说最帅气的地垄沟发型,毫无疑问是黄金双枪。艾弗森是地垄沟发型的引领者,帅气的外形、飘逸的球风加上个性的头发,成为了许多球迷的偶像。而安东尼当年的地垄沟发型,也十分帅气,黄金双枪可以说是更好看的地垄沟发型球员。
2、NO.1 艾弗森 艾弗森的伟大之处不只在于赛场上取得的诸多荣誉,在场下,艾弗森也深刻的影响着这个联盟。他破天荒地头顶一头地垄沟,瞬间引起一场潮流,席卷了了整个NBA,一时间成为众多球员模仿的对象。
3、NBA殿堂级垄沟辫只有一人,那就是答案艾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