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邓肯(全名蒂姆-邓肯)是1997年进入NBA的,姚明是2002年进入NBA的。蒂姆·邓肯:1976年4月25日出生,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中锋。蒂姆·邓肯在1997年NBA选秀中以首轮第1顺位被马刺队选中并进入NBA。
蒂姆邓肯退役的时候还有一个小插曲。2016年蒂姆邓肯和马刺球队的球员合同还没有到期,如果邓肯强制性选择退出球队,那么明年马刺球队将不会支付邓肯一分工资,马刺球队强烈要求辞退邓肯,这样可以为邓肯提供一份800万美元的薪资。
原因很感人,因为邓肯当时和马刺有一年的合同,年薪580万。如果邓肯当时选择退役,邓肯拿不到这个工资。
因为邓肯在维克森林大学期间获得了很多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作出了很大贡献。邓肯的21号球衣在1997年最后一场在维克森林大学主场比赛当中,就被维克森林大学退役了。邓肯是维克森林大学史上最辉煌的球员之一。
退役之后的邓肯很率性,他很少打球,却依旧有一身腱子肉,因为退役的邓肯没事的时候经常练习自由搏击,最初只是为了保持体型,维持竞技状态,而这竟延续到邓肯退役后,发展成一项爱好。
因为马刺想要继续付给邓肯工资,所以选择裁掉他。当时的邓肯是不打算要这笔钱的,但是马刺还是坚持给他,看得出来NBA也并非全是利益。NBA作为世界上最顶级的篮球联盟,但是它也是无情的商业联盟。
其实,这是有原因的。如果马刺在那一年选择退役的话,那么,双方的合同就相当于作废了,那么,那几百万美元邓肯就拿不到了,那马刺选择裁员呢?这就相当于是马刺不要的这位球员,而马刺就要给邓肯这几百万美元的薪资。
当然不管什么理由,邓肯铁了心功成身退了。根据NBA劳资协议中“延伸条款”的规定:马刺选择裁掉邓肯,这样一来,马刺就可以将这笔钱分期性支付给邓肯。
老兵不死,只是渐凋零。马刺之所以选择裁掉邓肯,是因为邓肯带给圣安东尼奥足够多的诚意和荣誉,裁掉可以继续拿到工资,而如果邓肯直接自己退役则不享受这些薪资。这也是小球市球队收拢人心的一种 *** 。
当年马刺不让邓肯直接退役坚持要裁掉他,这样马刺球队可以支付邓肯560万美元的薪水。